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體育室簡介

發佈日期:108-09-26 發佈單位:體育室訓練暨活動組

體育室沿革

  • 民國50年6月12日教育部核准立校,校名為「臺灣省立體育專科學校」,於訓導處下設有「體衛主任」一職,辦理學校體育活動與衛生等相關業務。民國55年至71年,「體育衛生組」組長改稱為「組主任」,自民國72年至75年又改為「組長」。
  • 民國76年,原訓導處因業務增加而重新分工,由三組增加為四組,分別為「生活輔導」、「課外活動」、「體育運動」、「衛生保健」等四組,並由「體育運動組」負起所有體育相關之業務。
  • 民國85年7月1日本校升格改制為「國立臺灣體育學院」,學校增設「體育室」為一級單位,下設「體育活動組」、「體育訓練組」、「器材室」等三組,統籌本校有關體育競技與體育活動等相關業務。次年,改器材室為「場地設備組」。
  • 民國93年1月1日,體育室分為「訓練」與「活動」二組,另成立場館中心場地設備組,由陳茂雄任組長。
  • 民國94年8月22日,體育室分設「訓練」、「活動」、「場地設施」等三組,將原場館中心之「場地設備組」併入,改名為「場地設施組」。
  • 民國100年8月1日,本校改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隔年,體育室設「訓練」與「活動」二組,原場地設施組因業務性質具有場館營運特性,因此併入「運動產業中心」。
  • 民國103年8月1日,體育室業務重新歸整,並依據各自工作特性,分設「訓練暨活動」、「設施管理」、及「產業營運」等三組。
體育室
訓練輔導委員會
產業營運組
場地組
訓練暨活動組
專任運動教練

田徑場沿革

台灣省政府於民國49年5月17日第633次委員會通過,為加強推行本省國民體育及培植體育人材,以謀本省國民體育之發展,擬將台中市立體育場改為省立體育場,省教育廳於同年6月3日以教五字第33151號函轉知台中市政府,經提請市議會第四屆第十二次臨時大會討論議決「同意改為省立體育場」,並定於49年10月25日在台中市舉行第十五屆全省運動會開幕之日正式成立。

體育場成立之初,置場長一人,下設有指導部、推廣部、總務部等,67年將所設「部」改為「組」,指導組改為場地器材保養組,88年7月1日體育場改隸中央,名稱訂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中體育場」,原「總務組」改為「秘書室」、人事由兼辦改為「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派員兼任」。
體育場創設以來,歷經周鶴鳴先生、尚樹梅先生、李培上先生、胡繩武先生、段茂廷先生、簡曜輝先生等諸位兼任場長周詳擘劃,辛勤經營,已有良好的基礎與規模。民國80年7月1日,由體育場推廣組組長張圳南先生升任為第一任專任場長,85年8月19日利志明先生繼任為第二任場長,李明豐先生則於87年7月31日到職就任為第三任場長,亦為改制後之第一任場長。直到民國93年1月,由本校前身國立臺灣體育學院正式接管,成為本校的一部分,目前為學生學習與訓練的重要場地。

  • 檔案名稱
  • 歷年體育室組織及人員編制沿革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歷年體育室組織及人員編制沿革pdf
  • 懷舊的臺體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懷舊的臺體pdf
最後更新日期:109-09-28 回上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