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國民體適能科技檢測常模建構計畫」設站申請
實施目的:
為強化國民科技體適能檢測與促進體適能發展,提升規律運動的習慣,並瞭解目前國民體適能狀況,委由體適能專案辦公室,辦理國民體適能科技檢測常模建構計畫補助費用代收代付。
計畫申請與執行期程:
(一) 申請期限:自計畫核定公告後至 115 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
二) 執行期程: 核定公告後至 115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止
(三) 核結期限: 115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郵戳為憑
設站資格及對象: 學校、醫療院所、醫學運動研究單位、運動器材廠商、運動服務廠商或企業; 以個人與非運動相關單位者須配合後續醫療轉介或運動服務業者具體合作規劃執行。
檢測人員部分: 各類檢測站應聘請合格全民運動署核定之國民體適能指導員進行各項檢測,並 於檢測時備有相關證件供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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